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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7 章:第十七章 出租

第十七章 出租

交屋後的第二個月,子強開始找租客。

他沒有自己刊登,而是交給林美華處理。

「七期的三房,行情大概兩萬五到三萬,」她說。「但現在是年底,租屋市場比較淡。可能兩萬五要談一下。」

「好。兩萬五可以。」

林美華幫他簽了委託,服務費半個月的租金。

第一組來看的是三個大學生,合租。子強看了他們一眼,拒絕了。

「大學生會亂搞。」他跟林美華說。

「但租金穩定。」

「我不想冒險。」

他見過太多投資客的經驗談。大學生合租,三個月後開始有人不繳房租,六個月後整間房子烏煙瘴氣,退租的時候牆壁破了個洞,冷氣壞了,押金扣完還不夠。

他不是歧視大學生。他只是不想冒險。

第二組是一對夫妻,沒有小孩。先生在科技業,太太是自由工作者。

子強看了他們的資料,覺得可以。

「租金兩萬五,押金兩個月,一年一簽。」

「可以。」

他們在代書那邊簽約。子強第一次當房東,在合約上簽名的時候,感覺很奇妙。

五年前,他在逢甲當房客。那時候房東是一個六十幾歲的阿伯,每個月親自來收現金,順便坐下來聊兩句。阿伯總是說:「年輕人買房子要趁早,我三十歲就買了。」

現在,他在七期當房東。

角色變了。但那種感覺沒變——房子是一個承諾。不管是房東還是租客,都一樣。

租客搬進去之後,子強每個禮拜會去看一次。不是檢查,只是確認沒有問題。

第一個月,沒事。

第二個月,沒事。

第三個月,租客反應主臥的冷氣不冷。

子強找了冷氣師傅來看,是冷媒不足。灌了冷媒,花了兩千塊。

第四個月,租客反應廚房的水龍頭漏水。

子強找了水電師傅來修,換了一個墊片,花了八百塊。

每一個小問題都是錢。

但租金兩萬五準時入帳。扣掉管理費五千四、房屋稅跟地價稅平均每月兩千、維修預備金一千,實收大概一萬六千六。

加上逢甲已經賣掉了,他現在只有兩間房子。北區房貸一萬一千、七期房貸四萬一千。合計五萬二。

七期的租金一萬六千六。

每個月房貸自付額:五萬二減一萬六千六,等於三萬五千四。

比當初預估的五萬二少了一萬六千六。

租金幫他減輕了壓力。

但還是不夠。

他的可支配所得從二十四萬三變成二十六萬。

多了一萬七。

不多。但夠了。

夠讓他晚上睡得著覺。

有一天晚上,子強在書房裡,把租客的資料拿出來看。先生叫王先生,太太叫林小姐。職業、收入、前房東聯絡方式。

他想起自己當年當房東的時候,從來沒有這麼正式。逢甲的阿伯只看了他一眼,問了工作,就說「好,搬進來吧」。

時代變了。

現在當房東要看資料、簽合約、保固書、保險。每一項都是法律責任。

但也因為這樣,他更謹慎了。

謹慎不是壞事。

他把資料收好,關了書房的燈。

客廳裡,趙雅芳已經睡了。電視還開著,播的是深夜新聞。

他關了電視,走回房間。

明天還要上班。

明天還要繼續當房東。

當房東是這樣的事。不是一次性的交易。是每天的責任。

每一天都要確認房子沒問題。每一天都要確認租金入帳。每一天都要確認租客住得安心。

這是一種新的壓力。

但跟房貸的壓力不一樣。

房貸是被動的。租金是主動的。

他喜歡這種主動的感覺。

雖然只是一個小房東。

但這是他的房子。他的租客。他的責任。

他閉上眼睛,聽著窗外的車聲。

七期的夜晚很安靜。

不像逢甲,晚上十一點還有人在樓下聊天。

七期的住戶,大概都睡了吧。

有資產的人,睡得比較安穩。

他這樣想著,然後睡著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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