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0 章:第十章 決定
第十章 決定
逢甲的房子在四月中旬如期交屋。
林夫妻拿到了鑰匙,子強拿到了錢。扣掉所有稅費跟服務費,實際到手一百九十二萬。加上原本六百萬存款,他現在有七百九十二萬的現金。
預售屋的簽約日訂在五月十五日。
子強提前一週把文件都準備好了:扣繳憑單、勞保異動明細、所得清單、財產清單。從李國華那邊拿到貸款申請表,填好了,蓋章了。
五月十五日早上,他在家裡把西裝穿上。
趙雅芳從房間出來,看著他。
「今天签约?」
「對。」
「簽完就確定了。」
「對。」
她站在原地看了一會兒,然後走過來,幫他調整領帶。
「你繫得太鬆了。」
她的手指很靈巧,三兩下就把領帶調好了。
「好了。」
「雅芳。」
「嗯?」
「謝謝妳。」
「謝什麼?」
「謝謝妳沒有攔我。」
她退後一步,看著他。
「我攔你就聽嗎?」
她沒有等他就回答,轉身走回廚房。
子強在原地站了一下,拿著公事包出門。
簽約在建設公司的會議室裡。林美華已經到了,王經理也在。還有一個代書,負責解釋合約內容。
合約很厚,三十幾頁。一條一條地唸:
價金、付款方式、工程進度、建材規格、保固條款、違約處理、爭議仲裁……
子強一條一條地聽,一條一條地簽。
簽約金兩百二十萬,開了一張即期支票。
「剩下的工程款,每一期工程完成前我們會通知你,」王經理說。「每一期大概二十到二十五萬。直到交屋時付尾款。」
「尾款多少?」
「尾款是貸款金額。到時候銀行會直接撥款給我們。」
子強點頭。
簽完最後一頁,代書把合約收走,蓋了公司章,留了一份給子強。
「恭喜趙先生,正式成為本案的屋主。」王經理伸出手。
子強握了。
走出建設公司的時候,手裡多了一個纸袋,裡面是合約書跟收據。
林美華走在他旁邊。
「感覺怎麼樣?」
「還是很不真實。」
「會習慣的。我之前有一個客戶,交屋了之後跟我說,他住了三個月才真正覺得那是他的房子。」
他們走到停車場。子強打開車門,坐進去,沒有馬上發動。
他重新算了一次帳。
剩下的資金:七百九十二萬減兩百兩十萬,等於五百七十二萬。
貸款一千一百萬。每年利息二十二萬,平均每月一萬八千三。
每個月的工程款大概二十萬,分十期,大概八個月。
八個月之後,貸款下來了,開始繳本息。那時候北區房貸一萬一千加新房貸四萬一千,合計五萬二。
他每個月的可支配所得從二十九萬七降到二十四萬六。
少五萬一。
加上逢甲租金少一萬八。
實質減少六萬九。
但七期交屋之後如果漲一趴,就是二十二萬。一年漲一趴不難。
三年後他如果要賣,持有超過三年不到五年,稅率二十趴。
但如果他放超過五年,稅率只剩十五趴。
長期持有。
像陳大偉說的。像孫明輝說的。
他發動引擎,開出停車場。
後視鏡裡,建設公司的招牌越來越小。
一切已定。
剩下的,就是等。
等兩年。等交屋。等時間告訴他,這個決定是對還是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