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3 章:開口說話
第十三章 開口說話
攤商們開了一次會,討論都更的事。
地點在夜市旁邊的一間小吃店。二十幾個攤商圍了兩張桌子。
李國維沒有來。他派了一個律師來。
律師說了很多。重點是:都更會依照法律程序進行、攤商有搬遷補償、新的商業空間會優先承租。
「補償多少?」黃大偉問。
「依照攤位的面積和租約狀況。」
「那是多少?」
「要評估之後才知道。」
「評估要多久?」
「三個月。」
攤商們開始議論。有人說太少、有人說可以接受、有人說要抗爭。
以晨坐在角落,沒有說話。
她不是不想說。是不知道要說什麼。
然後她聽到一個聲音。
是阿姨的。
「我做了三十年。」
所有人安靜下來。
「這條巷子,我從二十五歲做到現在。我的客人,有些從年輕吃到當阿公。你們說要都更、說要搬,好。但你們有沒有想過,搬走了,那些客人要去哪裡找我們?」
沒有人回答。
「新的大樓很漂亮。但不會有夜市的味道。不會有油煙、不會有吵鬧、不會有我們。」
律師清了清喉嚨。「鍾女士,我理解您的感受。但都更是法律程序——」
「我知道法律程序。」阿姨打斷他,「我只是要讓你們知道,這條巷子不是只有你們的。也是我們的。」
會議結束後,攤商們三三兩兩散去。
以晨走在阿姨旁邊。
「阿姨,妳今天說話了。」
「嗯。」
「說得很好。」
「好什麼。他們不會聽的。」
「但妳說了。」
阿姨沒有回答。
那天晚上以晨躺在床上,想著阿姨說的話。
她想到一件事:她來台北一年了。她學會了備料、學會了站攤、學會了聞味道。
但她從來沒有在會議上開口說話。
不是不想說。是覺得自己沒有資格。
她只是個學徒。只是站在最後面的人。
但阿姨說了。
五十幾歲的人,在二十幾個攤商面前,說了。
不是因為她覺得說了有用。
是因為她不說,就沒有人會說。
以晨拿起手機,在備忘錄裡寫了一行字:
「有一天,我也要開口說話。不是因為我有資格。是因為不說,就沒有人了。」
她看著這行字,把手機放下。
天花板上的裂紋還在。
但她覺得自己身上,有什麼東西在慢慢長出來。
不是自信。
是某種更接近「責任」的東西。
她還不知道那是什麼。
但她感覺得到。
在她的胸口。
在她的每一次呼吸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