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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3 章:開口說話

第十三章 開口說話

攤商們開了一次會,討論都更的事。

地點在夜市旁邊的一間小吃店。二十幾個攤商圍了兩張桌子。

李國維沒有來。他派了一個律師來。

律師說了很多。重點是:都更會依照法律程序進行、攤商有搬遷補償、新的商業空間會優先承租。

「補償多少?」黃大偉問。

「依照攤位的面積和租約狀況。」

「那是多少?」

「要評估之後才知道。」

「評估要多久?」

「三個月。」

攤商們開始議論。有人說太少、有人說可以接受、有人說要抗爭。

以晨坐在角落,沒有說話。

她不是不想說。是不知道要說什麼。

然後她聽到一個聲音。

是阿姨的。

「我做了三十年。」

所有人安靜下來。

「這條巷子,我從二十五歲做到現在。我的客人,有些從年輕吃到當阿公。你們說要都更、說要搬,好。但你們有沒有想過,搬走了,那些客人要去哪裡找我們?」

沒有人回答。

「新的大樓很漂亮。但不會有夜市的味道。不會有油煙、不會有吵鬧、不會有我們。」

律師清了清喉嚨。「鍾女士,我理解您的感受。但都更是法律程序——」

「我知道法律程序。」阿姨打斷他,「我只是要讓你們知道,這條巷子不是只有你們的。也是我們的。」

會議結束後,攤商們三三兩兩散去。

以晨走在阿姨旁邊。

「阿姨,妳今天說話了。」

「嗯。」

「說得很好。」

「好什麼。他們不會聽的。」

「但妳說了。」

阿姨沒有回答。

那天晚上以晨躺在床上,想著阿姨說的話。

她想到一件事:她來台北一年了。她學會了備料、學會了站攤、學會了聞味道。

但她從來沒有在會議上開口說話。

不是不想說。是覺得自己沒有資格。

她只是個學徒。只是站在最後面的人。

但阿姨說了。

五十幾歲的人,在二十幾個攤商面前,說了。

不是因為她覺得說了有用。

是因為她不說,就沒有人會說。

以晨拿起手機,在備忘錄裡寫了一行字:

「有一天,我也要開口說話。不是因為我有資格。是因為不說,就沒有人了。」

她看著這行字,把手機放下。

天花板上的裂紋還在。

但她覺得自己身上,有什麼東西在慢慢長出來。

不是自信。

是某種更接近「責任」的東西。

她還不知道那是什麼。

但她感覺得到。

在她的胸口。

在她的每一次呼吸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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