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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7 章:第十七章 合夥

第十七章 合夥

張惠琳在寵物食品案子結束之後,約雅琪喝咖啡。

「妳一個人可以走多遠?」

「什麼意思?」

「就字面上的意思。妳一個人接案、一個人做所有的事、一個人面對客戶。可以走多遠?」

雅琪想了一下。「可以走很远。但會走得很慢。」

「所以?」

「所以呢?」

張惠琳放下咖啡杯,認真地看她。

「我想跟妳合夥。」

雅琪愣了。

「我們互補。妳做設計,我做策略和客戶關係。我們可以一起接更大的案子。」

「怎麼分?」

「收入五五分。成本也五五分。但前提是,妳要願意把自己交出來。」

「什麼意思?」

「就是,妳不能再只是接小案子了。妳要把自己定位成一個品牌。不是 freelancer。是 studio。」

雅琪低頭看著咖啡。

「我需要想一下。」

「好。一個禮拜。」

那天晚上她回到自己的房間,坐在床上,把這件事翻來覆去地想。

五五分。意思是收入會比現在多,但也會有風險。如果張惠琳跑了,她什麼都沒有。但如果張惠琳不跑,她可以做得更大。

她想到的其實不是錢。

是一個更根本的問題:她要多大?

她可以繼續一個人。接一些小案子、過一個人的生活、養活自己。這樣也好。

但如果她要更大的,她就必須跟別人合作。

而跟別人合作,意味著她要放下一部分控制權。

這對她來說比什麼都難。

她想了想,然後打給張惠琳。

「五五分可以。但我有一個條件。」

「說。」

「設計的決定權在我。客戶溝通和策略我尊重妳。但最後設計要怎麼做,我說了算。」

張惠琳笑了。「這正是我找妳的原因。」

她們在共享辦公室旁邊,租了一間小工作室。五坪、一張大桌子、兩把椅子、一個書櫃。

門口掛了一塊壓克力的牌子,上面寫著:

W&H Studio

W 是婉芬(張惠琳的全名)。H 是雅琪。

雅琪站在門口,看著那塊牌子。

何雅琪。有自己的工作室了。

她拿手機拍了一張照片。

這次她傳了出去。不是傳給誰看。只是傳到自己的 IG 上,標註了一句:

「開始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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