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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7 章:第十七章 合夥
第十七章 合夥
張惠琳在寵物食品案子結束之後,約雅琪喝咖啡。
「妳一個人可以走多遠?」
「什麼意思?」
「就字面上的意思。妳一個人接案、一個人做所有的事、一個人面對客戶。可以走多遠?」
雅琪想了一下。「可以走很远。但會走得很慢。」
「所以?」
「所以呢?」
張惠琳放下咖啡杯,認真地看她。
「我想跟妳合夥。」
雅琪愣了。
「我們互補。妳做設計,我做策略和客戶關係。我們可以一起接更大的案子。」
「怎麼分?」
「收入五五分。成本也五五分。但前提是,妳要願意把自己交出來。」
「什麼意思?」
「就是,妳不能再只是接小案子了。妳要把自己定位成一個品牌。不是 freelancer。是 studio。」
雅琪低頭看著咖啡。
「我需要想一下。」
「好。一個禮拜。」
那天晚上她回到自己的房間,坐在床上,把這件事翻來覆去地想。
五五分。意思是收入會比現在多,但也會有風險。如果張惠琳跑了,她什麼都沒有。但如果張惠琳不跑,她可以做得更大。
她想到的其實不是錢。
是一個更根本的問題:她要多大?
她可以繼續一個人。接一些小案子、過一個人的生活、養活自己。這樣也好。
但如果她要更大的,她就必須跟別人合作。
而跟別人合作,意味著她要放下一部分控制權。
這對她來說比什麼都難。
她想了想,然後打給張惠琳。
「五五分可以。但我有一個條件。」
「說。」
「設計的決定權在我。客戶溝通和策略我尊重妳。但最後設計要怎麼做,我說了算。」
張惠琳笑了。「這正是我找妳的原因。」
她們在共享辦公室旁邊,租了一間小工作室。五坪、一張大桌子、兩把椅子、一個書櫃。
門口掛了一塊壓克力的牌子,上面寫著:
W&H Studio
W 是婉芬(張惠琳的全名)。H 是雅琪。
雅琪站在門口,看著那塊牌子。
何雅琪。有自己的工作室了。
她拿手機拍了一張照片。
這次她傳了出去。不是傳給誰看。只是傳到自己的 IG 上,標註了一句:
「開始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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