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2 章:第一個難纏的客戶
第十二章 第一個難纏的客戶
咖啡廳的案子進行到第二週,問題開始出現。
小芸——咖啡廳老闆——傳來第一版修改意見。
「logo 的線條太細了,我想改粗一點。還有字體我想換一個,這個不够可愛。店名的大寫改成小寫好了。」
雅琪看著訊息,深呼吸了一口氣。
她花了三天做的 logo,方向是對的。線條粗細、字型選擇、大小寫比例,都是經過考慮的。
她打了一段話:「小芸,線條粗細會影響 logo 在不同尺寸上的辨識度。如果太粗,印在名片上會糊掉。字體的部分,我選這個字型是因為它跟品牌調性一致。妳要不要先看整體的感覺?」
小芸回覆:「我不管那些。我就是要粗一點。」
雅琪盯著螢幕看了十秒。
然後她打電話給張惠琳。
「惠琳姐,客戶要改我的設計。但我覺得改了會變差。」
「妳跟他溝通了嗎?」
「有。但他不管。」
「那妳有兩個選擇。一是改了,讓客戶開心。二是不改,把妳的理由說清楚,讓客戶選擇。」
「如果他不聽呢?」
「那他就會去找別人。妳覺得呢?」
雅琪想了一下。
「我想試試第二個。」
「那就試試。但記住一件事:妳可以為妳的設計辯護,但最終決定權在客戶手上。妳要接受這件事。」
雅琪花了兩個小時做了一份說明文件。把原設計和客戶要求修改的版本放在一起,附上每一個選擇的理由。然後約了小芸見面。
見面的時候,她把文件打開,一條一條解釋。
小芸聽完,看了她一眼。「妳很堅持欸。」
「因為我覺得原版的比較好。但妳是老闆,最後是妳決定。」
小芸沉默了一下。
「好啦。先用原版。但我有一個條件——菜單我要改。」
「好。妳說。」
那天晚上雅琪回到共享辦公室,坐在位子上,打開筆電。
她的第一個反應不是高興。是累。
因為說服客戶,比做設計還累。
她以前在公司,客戶要改就改,因為那不是她的設計,是阿凱的案子。但現在,每一個設計都是她的。她有自己的想法、自己的判斷、自己的堅持。
客戶要改,就是在挑戰這些。
她學到了一件事:接案不只是做設計。是溝通。是人。是「為什麼」比「什麼」還重要。
但她不後悔。
因為那個 logo,最後用的是原版。
小芸的咖啡廳開幕那天,雅琪去了。
門口的招牌掛著她設計的 logo。線條不粗、字型是她選的、店名的大小寫比例是她定的。
有一個女生站在招牌前面拍照。
雅琪站在旁邊,看了一會兒。
然後拍了那張照片,存在手機裡。
沒有傳出去。只是自己留著。
因為有些東西,不需要別人按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