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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6 章:第十六章:賣不掉的物件

《房仲北屯成長史》

第十六章:賣不掉的物件

第二個成交之後,俊偉以為自己會進入順風期。

但事實上,接下來的兩個月,他一筆都沒有成交。

不是沒有帶看。他平均每個月帶看十幾組。但就是沒有人出價。

他開始分析原因。

有些買方看了房子之後說「再想想」,然後就沒有下文了。有些買方出價了,但屋主不願意降價。有些買方看了好幾間,最後選了別家的。

他發現,帶看不等於成交。帶看只是過程,成交才是結果。

但過程跟結果之間,有一道鴻溝。

有一天,他坐在店裡,看著自己目前委託的六個物件。

兩個已經成交了。四個還在賣。

這四個裡面,有一個已經刊登超過三個月了。

那是那個投資客的套房,開價500萬。

俊偉已經帶看了二十幾組,沒有人出價。

他打電話給王先生。「王先生,您的物件已經刊登三個月了,帶看了二十幾組,但都沒有出價。您要不要考慮降價?」

「不降。500萬,不議價。」

「但市場行情,套房大概在450到480之間。您開500萬,偏高了一點。」

「那是別人的行情。我的物件條件比較好。」

「我了解。但買方不這樣認為。他們會比較,同樣價格,為什麼要選您的?」

「那是你的問題。你是房仲,你要想辦法賣掉。」

俊偉被這句話堵住了。

他掛掉電話,坐在座位上,覺得很悶。

張志豪走過來。「怎麼了?」

「那個投資客的套房,賣不掉。屋主不降價,還說這是我的問題。」

「他的物件?」

「對。」

「那種物件,放棄吧。」

「但這是我的委託。」

「委託不代表一定要賣掉。有些物件就是賣不掉。你要學會放手。」

「怎麼放手?」

「跟屋主說,你已經盡力了,但市場反應不好。建議他降價或者自己賣。如果他堅持不降價,你就把委託還給他。」

「這樣好嗎?」

「不好,但總比浪費時間好。」

俊偉想了一下,覺得張志豪說得有道理。

他打電話給王先生。「王先生,我已經帶看了二十幾組,但都沒有出價。我認為這個價格在目前的市場上是偏高的。我建議您降到470萬,或者您自己賣。如果您堅持500萬,我可能沒辦法繼續幫您賣。」

「你這是在威脅我?」

「不是威脅。我只是在說明現實。我已經盡力了,但市場反應就是這樣。」

「好吧。那我自己賣。」

「好的。我把委託書還給您。」

俊偉把委託書寄回去,在系統上把這個物件結案。

他看著螢幕上「結案」兩個字,覺得鬆了一口氣。

這個物件浪費了他太多時間。

現在,他可以把時間留給其他更有機會的物件。

他打開筆記本,寫下了新的學習:

不是每個物件都能賣掉。要學會取捨,把時間留給有機會的。

不要浪費時間在不可能的任務上。

他看著這句話,覺得自己又成長了一點。

做房仲,不只是要會開發、會帶看、會成交。

還要會放手。

這是最難學的一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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