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6 章:第十六章:賣不掉的物件
《房仲北屯成長史》
第十六章:賣不掉的物件
第二個成交之後,俊偉以為自己會進入順風期。
但事實上,接下來的兩個月,他一筆都沒有成交。
不是沒有帶看。他平均每個月帶看十幾組。但就是沒有人出價。
他開始分析原因。
有些買方看了房子之後說「再想想」,然後就沒有下文了。有些買方出價了,但屋主不願意降價。有些買方看了好幾間,最後選了別家的。
他發現,帶看不等於成交。帶看只是過程,成交才是結果。
但過程跟結果之間,有一道鴻溝。
有一天,他坐在店裡,看著自己目前委託的六個物件。
兩個已經成交了。四個還在賣。
這四個裡面,有一個已經刊登超過三個月了。
那是那個投資客的套房,開價500萬。
俊偉已經帶看了二十幾組,沒有人出價。
他打電話給王先生。「王先生,您的物件已經刊登三個月了,帶看了二十幾組,但都沒有出價。您要不要考慮降價?」
「不降。500萬,不議價。」
「但市場行情,套房大概在450到480之間。您開500萬,偏高了一點。」
「那是別人的行情。我的物件條件比較好。」
「我了解。但買方不這樣認為。他們會比較,同樣價格,為什麼要選您的?」
「那是你的問題。你是房仲,你要想辦法賣掉。」
俊偉被這句話堵住了。
他掛掉電話,坐在座位上,覺得很悶。
張志豪走過來。「怎麼了?」
「那個投資客的套房,賣不掉。屋主不降價,還說這是我的問題。」
「他的物件?」
「對。」
「那種物件,放棄吧。」
「但這是我的委託。」
「委託不代表一定要賣掉。有些物件就是賣不掉。你要學會放手。」
「怎麼放手?」
「跟屋主說,你已經盡力了,但市場反應不好。建議他降價或者自己賣。如果他堅持不降價,你就把委託還給他。」
「這樣好嗎?」
「不好,但總比浪費時間好。」
俊偉想了一下,覺得張志豪說得有道理。
他打電話給王先生。「王先生,我已經帶看了二十幾組,但都沒有出價。我認為這個價格在目前的市場上是偏高的。我建議您降到470萬,或者您自己賣。如果您堅持500萬,我可能沒辦法繼續幫您賣。」
「你這是在威脅我?」
「不是威脅。我只是在說明現實。我已經盡力了,但市場反應就是這樣。」
「好吧。那我自己賣。」
「好的。我把委託書還給您。」
俊偉把委託書寄回去,在系統上把這個物件結案。
他看著螢幕上「結案」兩個字,覺得鬆了一口氣。
這個物件浪費了他太多時間。
現在,他可以把時間留給其他更有機會的物件。
他打開筆記本,寫下了新的學習:
不是每個物件都能賣掉。要學會取捨,把時間留給有機會的。
不要浪費時間在不可能的任務上。
他看著這句話,覺得自己又成長了一點。
做房仲,不只是要會開發、會帶看、會成交。
還要會放手。
這是最難學的一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