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 章:第二章:面試
《房仲北屯成長史》
第二章:面試
面試那天下午,俊偉提早十五分鐘到。
他停在對面便利商店的停車場,坐在機車上,看著信永房屋的店面。玻璃門開開合合,有人進出。每個人都穿白襯衫,深色褲子,看起來很專業。
他低頭看自己的襯衫。昨晚他特別燙過,但還是有幾道摺痕。褲子的折線也不太對。皮鞋他擦了,但鞋頭的磨損遮不掉。
算了。
他把機車騎到店門口停好,深吸一口氣,推門走進去。
冷氣撲面而來。他已經來過一次了,但還是覺得冷。
櫃台後面的中年女人還是一樣戴著老花眼鏡。她認出他。
「俊偉?林店長在裡面等你。」
「謝謝。」
他走到最後面的辦公室,敲門。
「請進。」
林國輝坐在桌子後面,正在看電腦。他抬頭,笑了一下。
「來,坐。」
俊偉坐下來。這次他沒有把背包放在腿上,而是放在地上。
「我昨天回去想了一下,」林國輝說。「我想多問你幾個問題。」
「好。」
「你大學在做什麼?」
「上課,考試,畢業。」
「就這樣?」
「就這樣。」
林國輝又笑了。「你真的很誠實。」
他靠回椅背。
「我跟你說我的故事。我民國六十幾年次的,退伍之後不知道要做什麼。那時候十期重劃區根本還沒重劃,這邊都是農田。我騎機車在這一帶繞,看到一間小房仲店在徵人,就走進去問。老闆問我會不會騎車,我說會。他說好,明天來上班。」
他頓了頓。
「我那時候什麼都不懂。不知道什麼是斡旋,不知道什麼是履保,連權狀長什麼樣都沒看過。就是每天騎機車在這一帶繞,看到電線桿上貼的出售廣告,就打電話。」
「後來呢?」俊偉問。
「後來我待了二十年。看過房市最好的時候,也看過最慘的時候。2008年金融海嘯,一整年只成交三間。2016年打房,交易量掉了一半。但我還是留下來。」
「為什麼?」
林國輝想了一下。
「因為我喜歡幫人找到家的感覺。你帶看了一百間房子,終於找到一間客戶看了就說『就是這個』的房子。那個感覺,比賺到錢還爽。」
俊偉沒有說話。
「我問你,」林國輝往前靠。「你怕被拒絕嗎?」
俊偉想說不怕,但他知道說謊沒有意義。
「怕。」
「正常。每個人都怕。但做房仲,被拒絕是日常。你打一百通電話,可能只有五個人願意聽你講。你帶看十組客戶,可能只有一組會出價。你要習慣被拒絕,但不能被拒絕打倒。」
他看著俊偉。
「你覺得你做得到嗎?」
俊偉想了一下。
「我不知道。但我可以試試。」
林國輝點點頭。
「好。我最後問一個問題。你對房仲的印象是什麼?」
俊偉老實回答。「油嘴滑舌。誇大不實。為了成交什麼都敢講。」
林國輝沒有生氣,反而點頭。
「你說的沒錯,很多房仲是這樣。但我不希望你變成那樣。信永房屋的招牌,靠的不是話術,是服務。你對客戶誠實,客戶會記得你。你騙客戶一次,客戶會告訴十個人。」
他站起來。
「下禮拜一,早上八點半。不要遲到。」
俊偉也站起來。「好。」
「還有,」林國輝叫住他。「去買一雙好一點的皮鞋。你這雙鞋底都磨平了。」
俊偉低頭看自己的鞋,臉有點熱。
「好。」
走出店門,他站在路邊,覺得肩膀鬆了一點。
面試過了。確定過了。
他騎車去大買家,花了八百塊買了一雙黑色皮鞋。又去NET,買了一件比較合身的白襯衫,三百九。
回到家,他把新襯衫和新鞋放在椅子上,看了很久。
這是他出社會第一份工作的裝備。
他打開手機,看到媽媽傳的LINE:「面試怎麼樣?」
他回:「過了。下禮拜一開始。」
媽媽回:「加油。」
弟弟陳俊傑從房間出來,看到他的新襯衫。
「你要去上班?」
「嗯。」
「做什麼?」
「房仲。」
「房仲喔。」弟弟的表情跟朋友們一模一樣。「是不是要很會說話?」
「可能吧。」
「你會說話嗎?」
俊偉沒有回答,走回房間。
他躺在床上,看著天花板。
下禮拜一。
還有三天。
他決定這三天把十期重劃區的路全部騎一遍,至少先認識環境。
禮拜六,他騎著機車,從軍功路出發,沿著旱溪東路往北,經過松竹路,轉太原北路,再繞回來。
十期重劃區的範圍他大概知道。西邊是旱溪,北邊是松竹路,南邊是太原北路,東邊是軍福九路到軍功路。裡面的道路很整齊,棋盤狀,大部分都是五到十年的華廈社區。
他慢慢騎,看每一棟大樓的名字。有些他認得,有些不認得。有些大樓的管理很好,門口有管理員,花園整理得很漂亮。有些大樓看起來舊了,外牆有污漬,信箱也生鏽了。
他經過一個社區,門口貼著「出售」的牌子,上面寫著「三房華廈,980萬,歡迎來電」。下面留了一支電話。
他停下來,拿出手機拍了照。
這是他第一次看到真實的出售物件。
他繼續騎。經過軍功路商圈,經過東山路上的一排餐廳,經過松竹路上的便利商店。
這一帶的生活機能很好。走路十分鐘就有便利商店,騎車五分鐘就有傳統市場。學區有軍功國小、北屯國中。交通的話,74快速道路在旁邊,國道一號也不遠。
他開始理解為什麼這一帶的房子有人要買。
騎了兩個小時,他回到租屋處,大腿很痠。
他打開筆記本,把今天看到的東西寫下來。十期重劃區的大致範圍、主要道路、社區類型、生活機能。
這是他做房仲的第一步。認識你的商圈。
禮拜天晚上,他把白襯衫拿出來,又燙了一次。皮鞋放在門口。鬧鐘設在早上七點。
他躺在床上,睡不太著。
明天是第一份工作。
他告訴自己,不要想太多。先做再說。
但心跳還是很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