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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曝光》
第 7 章:偷學
第十個月。
書涵開始偷學。
不是偷東西。是偷看、偷聽、偷學張美玲的做法。
她發現張美玲有一個習慣:每次提案之前,她會先預測客戶會問什麼問題。然後準備好答案。
書涵以前提案都是即興的。被問到才想。
她開始學張美玲。每次提案之前,她先寫下來:客戶可能會問什麼?我要怎麼回答?
一個禮拜後,她發現自己在提案時不再慌了。
她還發現張美玲的另一個習慣:她會用故事來賣創意。
不是念稿。是說故事。
她會先講消費者的洞察。然後講這個洞察怎麼變成創意。然後講創意怎麼變成文案。
整個過程,像一個故事。
客戶聽完,不是在看文案。是在聽一個故事。
而故事,比文案更容易打動人。
書涵第一次用故事提案,是一個飲料品牌。
她寫了三頁的提案稿。
講消費者的洞察。講創意的來源。講文案的含義。
她練習了十遍。
提案那天,她站在客戶面前。
她講了二十分鐘。
客戶聽完,沉默了幾秒。
然後,客戶的行銷經理說:「這個提案,我哭了。」
書涵不知道該怎麼回應。
「妳寫的就是我。我每天擦保養品的時間,就是我唯一的時間。妳懂。」
客戶接受了提案。一次通過。
那天晚上書涵回到板橋,坐在床邊。
她想起張美玲說的話。
「妳寫的不是產品。是消費者的心。」
這是她學會的最重要的一件事。
廣告不是在賣產品。
廣告是在說消費者的故事。
而消費者買的,是被理解的感覺。
她做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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