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9 章:第9章 合約裡的家豪
第9章 合約裡的家豪
第七個月,家豪去找了律師。
不是梁世銘推薦的那種。是他自己在網路上找到的,專做加盟糾紛的律師。
陳建志。四十歲。事務所開在台北市長安東路上一間很小的辦公室。
家豪把整份合約帶去。
陳建志花了四十分鐘看完。
「你簽約之前有找律師看過嗎?」
「沒有。」
「加盟金一百五十萬,月費三萬,設備自購,裝修自費。然後總部提供的服務是……」他翻到合約附件。「品牌使用權。教育訓練。開店輔導。營運手冊。」
「對。」
「有寫教育訓練幾小時嗎?」
「……沒有。」
「有寫開店輔導多久嗎?」
「沒有。」
「有寫營運手冊多久更新一次嗎?」
「沒有。」
陳建志把合約放下。
「這份合約,總部幾乎沒有任何義務。但你的義務寫得很清楚:月費要繳、設備要跟他們買、裝修要用他們的人、營收如果達不到標準,總部有權終止合約。」
「營收達不到標準?」
「第十八條。連續六個月月營業額低於三十萬,總部有權要求改善。改善期間三個月內未達標準,總部得終止合約。」
家豪把合約拿過來,找到第十八條。
他以前沒有看到這一條。
「如果終止合約,加盟金退嗎?」
「你翻到第二十一條。」
第二十一條:「合約終止時,甲方不退還已收取之加盟金及保證金,乙方應自行承擔所有損失。」
家豪把合約放下。
「所以如果我做不到,我不但賠光,連加盟金都拿不回來。」
「對。」
「那我能做什麼?」
陳建志想了想。
「兩種方向。第一,告總部合約不平等,請求法院調整。第二,聯合其他加盟者一起施壓,要求總部修改條件。」
「告總部要多久?」
「這種案子,一到兩年。律師費大概三十萬起跳。」
「三十萬。」
「而且不一定贏。加盟合約雖然不平等,但法院通常認為簽約時你就有審閱的自由。除非你能證明總部在簽約時有詐欺行為。」
家豪坐在那張塑膠椅上,看著事務所牆上的時鐘。
一秒一秒地走。
「陳律師,你覺得我該怎麼做?」
「先把你的帳目整理好。每個月的營收、支出、總部收費的明細。如果真的要打官司,這些都是證據。」
「好。」
「還有,去聯繫其他加盟者。如果總部對所有人都用同一套手法,那就不是一條不合理的合約,而是一個系統性的問題。系統性的問題,法院比較願意處理。」
家豪走出事務所的時候,台北正在下雨。
他沒有傘。
從長安東路走到捷運站,全身濕透。
他坐在捷運上,打開手機,在群組裡發了一則訊息。
「有人對總部條件不滿的嗎?我想聊聊。」
已讀。沒有人回覆。
過了兩個小時,阿Ken私訊他。
「你要做什麼?」
「先聊聊。」
「好。約個時間。」
家豪看著車窗上自己的倒影。
頭髮亂的。眼睛下面的黑眼圈已經消不掉了。
他已經七個月沒有好好睡一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