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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翻桌》
第 23 章:翻桌
第一百二十四個月。芷晴三十七歲。芷晴食堂開了四年。
有一天下午,她坐在店裡,看著窗外的台中。
她想起十五年前,她第一天到品川上班的時候。那時候她站在門市裡,腳在抖。現在她坐在自己的店裡,看得到整個巷子。
她做到了。
她想起「翻桌」這個詞。在餐飲業,「翻桌」是負面的詞。代表客人不滿意,翻桌走人。但對芷晴來說,「翻桌」有另一個意思。是翻轉。翻轉自己的命運。翻轉別人對她的看法。她做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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