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2 章:第二十二章 社區
子涵發現,獨立房仲跟加盟房仲最大的差別,不是收入,是時間。
加盟的時候,她的時間被綁在店裡。每天要到店、要打卡、要開早會、要被高志偉罵。
獨立之後,她的時間全部是自己的。
她可以自己決定幾點起床、去哪裡開發、怎麼安排行程。
她決定從社區開始。
她選了三個社區。都是她之前發過傳單的、比較熟悉的。
每天早上八點,她騎機車到第一個社區。在門口發傳單、跟警衛聊天、跟住戶打招呼。
「早安。我是方子涵。我在這一帶做房仲。如果你們有房子要賣或要買,可以找我。」
大部分人拿了傳單就走。有些人會停下來問幾句。
「你是哪一家的?」
「我自己做的。獨立房仲。」
「獨立?可靠嗎?」
「我做給你看。」
一個禮拜下來,她認識了三個社區的警衛。警衛是社區的門面,他們認識每一戶人家。如果他們願意幫你引薦,比發一百張傳單有用。
「王伯伯,你們社區最近有人要賣房子嗎?」
「有啊。五樓的陳太太。她最近在說要換房子。」
「你能不能幫我介紹一下?」
「我問問看。」
一個禮拜後,王伯伯打電話來。
「方小姐,陳太太說可以跟你談談。」
子涵的心跳加速。
「謝謝王伯伯。改天我請你喝咖啡。」
「不用啦。你幫我找到好房子就好了。」
她約了陳太太見面。
陳太太五十多歲,住在這個社區十年了。她想換大一點的房子,但不知道怎麼開始。
子涵花了兩個小時,跟陳太太聊她的需求、預算、喜歡的房子類型。
「陳太太,我幫你找房子。找到適合的,我再約你去看。」
「好。麻煩妳了。」
這是子涵獨立之後的第一件買方委託。
不是賣方。是買方。
加盟的時候,她做的都是賣方委託。幫屋主賣房子。
但獨立之後,她發現,買方市場更大。
很多人想買房子,但不知道去哪裡找。
她可以幫他們找。
她開始調整策略。不只是開發屋主,也開發買方。
每次發傳單,她會問兩件事:
「你們有房子要賣嗎?」
「你們有房子要買嗎?」
兩個問題。兩個市場。
一個月下來,她累積了五個追蹤。三個賣方、兩個買方。
沒有成交。
但她在累積。
她知道,累積夠了,就會成交。
只是時間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