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0 章:第二十章 三天
子涵想了三天。
不是想要不要離開。她已經決定了。
她想的是:離開之後,她要怎麼做。
第一天,她想了客戶的問題。
合約到期後,她開發的客戶全部歸總部。競業禁止兩年。
也就是說,她不能聯繫她現有的客戶。
她必須從零開始。
從零開始,意味著她要重新開發客戶、重新建立口碑、重新累積名聲。
這需要多久?
吳建民說,他獨立做的第一年,只成交了三件。
子涵沒有吳建民的經驗。她可能需要更久。
她至少要準備一年的生活費。
十二萬。
她現在存款十五萬。夠了。但很緊。
第二天,她想了錢的問題。
離開之後,沒有底薪。沒有保障。
她所有的收入,都來自成交。
如果連續三個月沒有成交,她就零收入。
她不能讓這種情況發生。
她需要存更多的錢。
至少二十萬。
她現在十五萬。還差五萬。
如果她每個月存兩萬,兩個半月就夠了。
但加盟的薪水不穩定。她不能保證每個月都能存兩萬。
她需要更節省。
房租、伙食、交通。每一項都要縮減。
第三天,她想了媽媽的問題。
方林美華還不知道她的計畫。
如果她知道子涵要離開加盟體系,她一定會反對。
「妳為什麼不繼續做?至少還有底薪。」
「妳為什麼要冒險?獨立做很危險。」
「妳已經投了五十萬。現在離開,五十萬就沒了。」
子涵知道,媽媽說的都有道理。
但子涵也知道,如果她繼續留在加盟體系裡,她永遠不會快樂。
她永遠只是在幫別人賺錢。
她永遠只是一個工具。
第三天晚上,子涵坐在筆記本前,把所有的事情寫下來。
她的計畫:
一、繼續在加盟體系裡,直到合約到期。
二、這段時間,累積經驗、存錢、建立自己的客戶名單(但不能讓總部知道)。
三、合約到期後,不續約。自己獨立做。
四、前兩年,靠儲蓄生活。同時開發新客戶。
五、兩年後,競業禁止期結束,可以聯繫之前的老客戶。
這是一個五年的計畫。
五年。
子涵看著這個計畫,覺得很長。
但她知道,這是她唯一的路。
她把筆記本合上,放在抽屜裡。
然後她打開電腦,繼續打開發電話。
明天還有十組帶看要跑。
她不能停。
不管她的計畫是什麼,她現在還是加盟者。
她還是要每天打帶看、每天被高志偉罵、每天幫總部賺錢。
但不同的是,她現在知道,這一切都會結束。
她會離開的。
只是不是現在。
而是未來。
一個她正在準備的未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