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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71 章:第七十一章:離職的決定

第七十一章:離職的決定

俊偉遞了辭呈之後,反而睡不著了。

不是後悔。是恐懼。

他坐在自己的小辦公室裡,看著牆上那張紙:「穩基不動產。2028年8月8日,開幕。」

還有一個半月。

他的存款有220萬。開一間小店面,租金加押金加裝潢加系統,大概需要300萬。還差80萬。

他已經跟銀行談過貸款。銀行說,以他的收入記錄,可以貸到150萬。但審核需要時間,最快也要兩個月。

兩個月。

他等不了那麼久。

俊偉躺在床上,看著天花板。

雨晴翻了個身,手搭在他胸口。

「你在想什麼?」

「在想錢。」

「錢不夠?」

「不夠。差80萬。」

雨晴沉默了一下。

「我這裡有50萬。之前咖啡店存下來的。」

俊偉轉頭看她。

「那是妳的錢。」

「是我們的分。你創業,我支持。這不是你的事,是我們的事。」

俊偉不知道該說什麼。

「還有30萬呢?」雨晴問。

「我再想辦法。」

「你可以跟家裡借。」

「我爸不會借我的。他覺得房仲已經夠不穩了,還自己開店。」

「那張志豪呢?」

俊偉想了一下。

「我明天問他。」


第二天,俊偉去找張志豪。

張志豪在西屯店當店長,忙得團團轉。俊偉在店裡等了一個小時,才看到他從會議室出來。

「俊偉?你怎麼來了?」

「學長,我有件事想跟你商量。」

他們找了附近的咖啡店坐下。

俊偉把計畫說了。開店、資金、還差30萬。

張志豪聽完,沒有馬上回答。他喝了一口咖啡,看著窗外。

「30萬,我可以借你。」

「真的?」

「真的。但有條件。」

「什麼條件?」

「你要還。不是現在,是等你站穩之後。一年、兩年、五年,都沒關係。但你要還。」

俊偉點頭。

「好。我會的。」

「還有,」張志豪看著他。「如果你失敗了,不要躲著我。來找我,我幫你。」

俊偉的眼眶熱了。

「學長……」

「不要叫我學長了。叫我志豪。」

「好。志豪。」

他們碰了碰杯。

咖啡很苦。但俊偉覺得,這是他喝過最好喝的一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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