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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71 章:第七十一章:離職的決定
第七十一章:離職的決定
俊偉遞了辭呈之後,反而睡不著了。
不是後悔。是恐懼。
他坐在自己的小辦公室裡,看著牆上那張紙:「穩基不動產。2028年8月8日,開幕。」
還有一個半月。
他的存款有220萬。開一間小店面,租金加押金加裝潢加系統,大概需要300萬。還差80萬。
他已經跟銀行談過貸款。銀行說,以他的收入記錄,可以貸到150萬。但審核需要時間,最快也要兩個月。
兩個月。
他等不了那麼久。
俊偉躺在床上,看著天花板。
雨晴翻了個身,手搭在他胸口。
「你在想什麼?」
「在想錢。」
「錢不夠?」
「不夠。差80萬。」
雨晴沉默了一下。
「我這裡有50萬。之前咖啡店存下來的。」
俊偉轉頭看她。
「那是妳的錢。」
「是我們的分。你創業,我支持。這不是你的事,是我們的事。」
俊偉不知道該說什麼。
「還有30萬呢?」雨晴問。
「我再想辦法。」
「你可以跟家裡借。」
「我爸不會借我的。他覺得房仲已經夠不穩了,還自己開店。」
「那張志豪呢?」
俊偉想了一下。
「我明天問他。」
第二天,俊偉去找張志豪。
張志豪在西屯店當店長,忙得團團轉。俊偉在店裡等了一個小時,才看到他從會議室出來。
「俊偉?你怎麼來了?」
「學長,我有件事想跟你商量。」
他們找了附近的咖啡店坐下。
俊偉把計畫說了。開店、資金、還差30萬。
張志豪聽完,沒有馬上回答。他喝了一口咖啡,看著窗外。
「30萬,我可以借你。」
「真的?」
「真的。但有條件。」
「什麼條件?」
「你要還。不是現在,是等你站穩之後。一年、兩年、五年,都沒關係。但你要還。」
俊偉點頭。
「好。我會的。」
「還有,」張志豪看著他。「如果你失敗了,不要躲著我。來找我,我幫你。」
俊偉的眼眶熱了。
「學長……」
「不要叫我學長了。叫我志豪。」
「好。志豪。」
他們碰了碰杯。
咖啡很苦。但俊偉覺得,這是他喝過最好喝的一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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