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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37 章:第三十七章:見家長

《房仲北屯成長史》

第三十七章:見家長

2026年底,俊偉帶雨晴回家吃飯。這是他第一次帶女生回家。

他們家在彰化,一個小公寓。父親是工廠技術員,母親是家庭主婦。俊偉很緊張。他不知道父母會不會喜歡雨晴。雨晴也很緊張。她穿著一件簡單的洋裝,手裡拿著一盒水果。

「叔叔阿姨好。」雨晴說。陳父點了一下頭,沒有說話。陳母笑著說:「好,好。進來坐。」

吃飯的時候,陳父一直沒有說話。他看著雨晴,眼神很複雜。陳母問雨晴:「妳是做什麼的?」「我在十一期重劃區開咖啡店。」「咖啡店?生意好嗎?」「還好。還在努力中。」

陳父突然開口了:「妳知道我兒子在做房仲嗎?」「知道。」「房仲這行,收入不穩定。妳可以接受嗎?」雨晴看了一下俊偉,然後說:「可以。我喜歡的是他的人,不是他的收入。」陳父沉默了一下,沒有再說什麼。

吃完飯,陳母拉著雨晴的手。「雨晴,我兒子是一個很木訥的人。他不會說好聽的話,但他是一個好人。妳跟他在一起,他會對妳好的。」雨晴笑了。「我知道,阿姨。他是一個很好的人。」「那就好。我兒子的幸福,就交給妳了。」雨晴的眼眶紅了。「我會好好照顧他的。」

回家的路上,俊偉和雨晴坐在火車上。「妳還好嗎?」俊偉問。「還好。你爸爸好像不太喜歡我。」「他不是不喜歡妳。他只是擔心。他擔心我做房仲,收入不穩定,會讓妳吃苦。」「那你怎麼跟他說?」「我跟他說,我會努力。我會讓妳過好日子。」

雨晴靠在俊偉的肩膀上。「你已經讓過好日子了。」

俊偉覺得,帶雨晴回家,是他做過最對的決定之一。雖然父親沒有說什麼好話。但他知道,父親已經接受了雨晴。因為陳父是一個不擅長表達感情的人。他沒有反對,就是接受了。

有一天,俊偉打電話回家。「俊偉,什麼事?」母親問。「媽,我跟雨晴在一起了。」「我知道。你爸跟我說了。」「他說什麼?」「他說,那個女生不錯。雖然話不多,但很實在。」俊偉笑了。「謝謝媽。」「不用謝。你幸福就好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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