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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9 章:第十九章 威脅解約
第十九章 威脅解約
五月的第一天,總部寄來了一封信。不是email。是掛號信。
佳穎拆開的時候,手有點發抖。
「台端美語天地第147號加盟點負責人林佳穎小姐:茲依加盟合約第九條第三項規定,因乙方未經總部核准擅自使用非體系教材,影響品牌形象一致性,請於收到本通知後三十日內改善。逾期未改善者,甲方得終止本合約。」
終止合約。她把信讀了三遍。每遍看到的字都一樣。
三十天內停止使用自編教材,否則解約。違約金五十萬。
她打電話給王主任。「王主任,解約通知是什麼意思?」
「妳收到信了。」
「三十天內改善,否則解約。是這個意思嗎?」
「對。總部希望加盟者遵守體系規定。」
「我只是補充教材。不是取代總部教材。」
「但合約上寫了,未經核准不能使用非體系教材。」
「那如果我停止使用呢?」
「那就不會解約。但總部會持續觀察。」
佳穎掛了電話。她坐在辦公桌前,把那疊自編教材拿出來。「我的家人」主題。學生帶照片、介紹家人、畫圖、寫句子。這是她花三個晚上編的。
如果她丟掉這些教材,她還是可以上課。用總部的教材、照總部的流程。但學生還會笑嗎?
她不知道。她把教材放回抽屜。三十天。她還有三十天可以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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