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 章:第二章 簽約
總部在台北市內湖的一棟商業大樓八樓。
俊傑到的時候,櫃台小姐要他填訪客單、換證,然後在會議室等。
會議室不大。牆上貼了一排加盟店的照片,每一張都燈光明亮、貨架整齊。
蕭總推門進來的時候,俊傑已經喝了半杯水。
「陳先生,抱歉讓你久等。」
蕭總四十八歲,西裝剪裁合身,手上一隻皮帶是LV的。他坐下來,把一疊資料放在桌上,翻開第一頁。
「你之前做什麼?」
「物流公司。」
「做了多久?」
「十年。」
「那很好。有管理經驗的加盟者,適應期短。」
蕭總開始簡報。投影布幕上出現一張張投影片:品牌故事、展店數目、加盟者成功案例。
「目前我們全台灣有三百二十間。去年營收成長十二%。加盟者平均回收期三到四年。」
俊傑聽得很仔細。
「加盟金三百萬,包含品牌使用權、教育訓練六週、開店輔導、標準設備清單。另外裝修和首批貨品要另外算。」
「裝修大概多少?」
「看你店面大小。一般的話,大概一百萬。」
「首批貨品呢?」
「五十萬左右。」
俊傑在心裡加:三百萬+一百萬+五十萬=四百五十萬。
他存的兩百萬不夠。
「貸款的話,總部有配合的銀行。利率比一般貸款低一%。」
「貨品要跟總部進嗎?」
「對。為了品質統一,所有貨品必須跟總部指定的供應商進貨。」
「價格呢?」
「跟市場行情差不多。」
俊傑問了幾個問題,蕭總每一個都回答得很快、很有自信。
最後,蕭總把合約推過來。
「這是標準合約。你可以帶回去看,也可以找律師看。如果沒問題,我們就約時間簽約。」
俊傑把合約帶回家。
合約很厚。他看了一個小時,看到幾個關鍵字:
加盟金三百萬。一次繳清,不退還。
總部抽成:營業額的5%,每月底繳。
食材&貨品:必須跟總部指定供應商進貨。價格由總部制定。
合約期限:五年。到期可續約,總部有最終決定權。
違約條款:若加盟者違反總部規定,總部有權終止合約且不退还加盟金。
他看到最後一條,眉頭皺了一下。
但他想到一件事:他已經三十五歲了。物流公司做了十年,每天做一樣的事。
他想要改變。
他打電話給雅婷。
「我今天去總部談了。加盟金三百萬,裝修和貨品另外,總共大概四百五十萬。」
電話那頭安靜了幾秒。
「我們的存款兩百二十萬。還要貸款兩百三十萬。」
「嗯。」
「俊傑,你確定嗎?」
「確定。」
雅婷沒有馬上說話。
「好。我支持你。但你答應我,如果撐不下去,要跟我說。」
「好。」
俊傑掛掉電話,坐在書桌前,看著那份合約。
他有一種感覺:他正在做一件很大的事。
會帶他去哪裡,他還不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