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8 章:第十八章 十萬塊
第十八章 十萬塊
景棠的積蓄見底了,是在官司打到第三個月的時候。
他算了一下。
存款:十二萬。
每個月淨利:二十二萬。但扣掉貸款一萬五、生活費兩萬,能存的大概十八萬。
但總部延遲出貨,他的營業額掉了兩成。
十八萬變成十四萬。
十四萬扣掉生活費,能存十二萬。
十二萬。
他的存款在慢慢減少。
不是因為他花得多。是因為他賺得少了。
有一天,他打開抽屜,看到媽媽給他的那個信封。
十萬塊。
他拿出來,看了很久。
然後他打開信封,把錢存進銀行。
他不想用這筆錢。
但他沒有選擇。
因為他快撐不下去了。
那天晚上他打電話給媽媽。
「媽,我用了妳的十萬塊。」
「好。」
「我會還妳。」
「不用還。」
「媽……」
「你是我兒子。我的錢就是你的。」
景棠的眼眶熱了。
「媽,謝謝妳。」
「不用謝。你好好做就好。」
「我在打官司。」
「我知道。你阿姨跟我說了。」
「妳不反對?」
「我反對有用嗎?」
景棠沒有回答。
「媽只是擔心你。」
「我知道。」
「你快樂嗎?」
景棠想了一下。
「有時候快樂。有時候不快樂。」
「什麼時候快樂?」
「打官司的時候。」
「打官司為什麼快樂?」
「因為我在做對的事。」
電話那頭沉默了一下。
「那就好。做對的事就好。」
掛掉電話之後,景棠坐在店裡。
他想到一件事:他媽媽從來沒有說「我跟你說過了吧」。
她只是說「做對的事就好」。
這讓他更難過。
但也讓他更堅定。
因為他知道,如果他不做,就沒有人會做了。
他拿起手機,看著群組裡的訊息。
23個人。每一個人都還在撐。
有些人的狀況比他更糟。
但沒有一個人退出。
他打了一則訊息:
「各位,我們已經打了三個月了。我知道很辛苦。但我們不能放棄。放棄了就什麼都沒有了。」
二十三個人全部回覆:
「我不會放棄。」
「撐下去。」
「一起走到最後。」
景棠看著這些訊息,心裡有一種感覺。
不是希望。
是某種更接近「團結」的東西。
他們不是一個人。
他們是23個人。
一起扛、一起撐、一起走到最後。
不管結果是什麼。
他們已經贏了。
因為他們沒有放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