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2 章:第十二章 偷跑
第八個月。存款只剩下十幾萬。
俊傑做了一個決定。
他開始從外面的批發商進部分的貨。
不是全部。是那些價差最大的商品:飲料、泡麵、零食。
他还是從總部進生鮮跟冷藏品(因為無法自己處理物流),但常溫的包裝商品,他直接從外面的經銷商拿。
價格平均少了三成。
第一個月的效果,馬上反映在帳上。
毛利從25%,提升到30%。多了五個百分點。
換成錢,每個月多了大概四萬。
四萬不多。但夠他付工讀生的薪水。
他告訴自己:這不是背叛總部。這是生存。
但每次總部派督導來巡店,他就會緊張。
督導會比對銷貨記錄跟進貨記錄。如果某個商品賣了很多,但總部那邊的進貨量很少,就會被追問。
所以俊傑操作得很謹慎。
他的做法是:總部進貨七成,外面進貨三成。外面進的貨,盡量跟總部進的品項錯開。
這樣進貨總量看起來合理。
他暗地裡做了一種「兩套帳」:一套是真正的帳,自己看。一套是對帳用的,給總部看。
第一個風平浪靜地過了。
第二個月的督導他也可以應付。
第三個月,出了一件事。
一個工讀生,在補貨的時候,把外面進的貨放到了總部商品的旁邊。
總部商品的價格標籤是統一格式的。外面的貨,俊傑自己印了標籤。
字體不一樣。
督導發現了。
「陳先生,這一批飲料的標籤,怎麼跟其他的不一樣?」
俊傑心跳加速。但臉上看不出來。
「那個是促銷品。我用不同的標籤方便区分。」
「總部沒有核准這個促銷。」
「這是地區性的。附近學校開學,我做了一個小活動。」
督導看了他幾秒。
「你有報備嗎?」
「我以為地區性的不需要報備。」
「所有促銷活動都需要報備。」
「好。我下次注意。」
督導沒有再問。但在他的紀錄表上寫了什麼。
一個禮拜後,俊傑收到總部的公文。
「個別商品未經核准變更商品標示及售價,已違反加盟契約第七條第三款規定。請於文到七日內改善。再犯將依合約規定處理。」
不是警告。是正式公文。
俊傑坐在辦公室裡,把那封信看了三遍。
他知道:總部盯上他了。